您好!今天是
2024年4月29日
星期一

登录

快速注册>>

注册

* 密码为8位以上,特殊字符、大小写字母、数字任意三种组合
确认密码
已有帐号,登录

山东又有31个县(市、区)达到节水型社会评价标准

发布日期:2020-12-01
【返回列表】

11月26日,山东省水利厅组织召开2020年度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验收会,会议邀请水利部、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和山东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有关部门的专家,对前期通过省级技术评估的31个申报县(市、区)进行验收。 

  验收会由山东省节约用水办公室主任周垂田主持,省水利厅总规划师姜延国为验收组组长。会上,31个申报县(市、区)政府负责同志简要汇报了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情况及成效,技术评估单位山东省水利科学研究院汇报了前期对各县(市、区)进行技术评估的情况。验收组查阅了各县(市、区)申报材料,对全省及各县(市、区)创建情况进行了点评,对相关问题进行了质询、提出意见建议,最终形成验收意见。验收组一致认为,济南市济阳区等31个县(市、区)达到《节水型社会评价标准(试行)》,同意通过验收。至此,山东省累计有94个县(市、区)达到节水型社会评价标准,占全省县级行政区总数的68%,超额完成了年初确定的50%的目标任务,向省委、省政府和全省人民兑现了公开承诺。 

  按照《水利部关于开展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的通知》(水资源〔2017〕184号),山东自2017年启动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此前已有三批共63个县(市、区)通过省级验收和水利部复核。2020年全省有32个县(市、区)纳入重点培育范围,经过县级自评、省资料审核和现场技术评估,共有31个县(市、区)达到验收条件。按照建设程序,省水利厅将对此次验收通过的31个县(市、区)进行公示,公示通过后及时将评定结果及相关资料报水利部备案,明年国家复核通过后,由水利部统一公布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