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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委在重庆市开展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现场复核

发布日期:2021-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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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8日至9日,长江委副主任杨谦率队检查复核重庆市涪陵区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复核组一行现场抽查了涪陵区节水型企业、节水型公共机构、高效节水灌区和节水型居民小区等8个现场点,查看了各节水载体的制度落实、台账建立、计量安装、节水成效、节水措施等情况,按照复核程序和赋分标准逐一评价。

  通过听取汇报和实地查看,复核组对涪陵区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给予充分肯定,认为涪陵区高度重视县域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形成了较好的经验做法。尤其对涪陵区水利局在水利行业节水型机关创建工作中,采用修建非常规水集蓄利用设施等回收空调冷凝水、雨水,用于机关小区绿化及清洗车辆等节水措施给予了高度评价,表示其有较高的推广价值。同时,在涪陵区水利局、涪陵区财政小区及大朗冶金新材料公司等地,杨谦向受检单位负责人赠送了《水利职工节约用水行为规范(试行)》、《节约用水管理法律法规汇编》、《公众节约用水行为指南》及《节水微科普系列读本》等书籍,要求各单位认真学习节水相关政策法规知识,并落实到日常工作生活中。

  复核组强调,节水型社会建设只有起点,没有终点,永远在路上。今后应更加深入贯彻落实“节水优先”方针和国家、市节水行动方案,充分发挥部门协调联动作用,以更加有效的举措补足短板,进一步强化计划用水管理,建立健全水价机制,突出节水载体示范,加快再生水设施建设,加强节水宣传教育,提高水资源利用率,巩固提升节水型社会建设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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