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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水利厅在全省范围内开展“节水贷”业务

发布日期:2021-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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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4月2日,福建省水利厅联合福建省节约用水办公室、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印发了《关于在全省范围内开展“节水贷”业务的通知》,帮助相关企业开展节水改造,促进金融资本进入节水领域,解决企业融资难题。 

  “节水贷”的主要项目类型包括城乡供水节水、国家及省级节水型城市建设、节水型社会建设、污水资源化利用、农业节水增效、工业节水减排、城镇节水降损、节水载体创建和专业第三方节水服务等。 

  “节水贷”项目在审批及放款流程上享受绿色通道,在业务资源和融资成本上享受绿色金融政策倾斜,在审贷条件上享受灵活丰富的抵质押担保方式组合。“节水贷”优先支持国家和省级水效领跑者、省级节水型单位,以及信用评价等级良好及以上企业的节水项目。 

  在福建省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单位可通过地方水利部门和兴业银行福建省内分支机构提出申请,省节约用水办公室负责项目初审,对申请项目进行评估,将符合“节水贷”支持方向的项目纳入备选项目库,并推送至兴业银行。兴业银行对推荐项目进行独立审贷,综合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信用情况等,决定是否发放贷款、贷款额度、期限、担保方式及具体利率。